韩联社首尔4月2日电 韩国KBS电视台第二频道电视剧《月升之江》制作公司“Victory Contents”2日通过律所针对演员志洙(金志洙)所属经纪公司KEYEAST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赔偿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747万元)。
志洙因涉校园凌霸退演《月升之江》,剧组更换演员重新拍摄志洙的戏份。由此,剧方要求KEYEAST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0亿韩元。剧方表示,作品采用播前制作的方式拍摄,而主演志洙被曝涉霸凌的时间几乎是拍摄快要结束的时候,因此不得不替换演员重拍志洙所有的戏份。原本该剧制作费用超过200亿韩元,加上重拍后投入的工作人员、场地装备、片酬等费用,以及收视率下滑、海外客户索赔、公司形象受损等影响,公司遭遇严重损失。公司计划与KEYEAST就索赔事宜进行协商,但KEYEAST方面不配合,不得不提起诉讼。
KEYEAST对此公开上月21日向剧方发送的协商文案并表示,志洙为不再给剧组带去影响,事发后随即道歉,公司同样非常清楚替换演员后发生的问题,并表明有意就由此发生的费用承担合理责任。KEYEAST认为剧方提出的赔偿金额数目缺乏具体依据,要求剧方拿出具体清算凭证,由此预先支付部分金额。剧方所谓的不配合说法完全不属实,公司将为解决问题竭尽全力,并就未能达成协议感到遗憾。
志洙主演的《月升之江》播出第6集后爆出志洙涉霸凌事件,志洙承认部分情况并退演。当时全集20集已拍完18集,剧组不得不从播出在即的第7集开始重新制作。前6集也投入重拍。(完)
zhanglili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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