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承俊:感谢拒签诉讼三审判决 回韩是全家平生之愿

时间:2020-07-13 22:22:33阅读:来源:韩联社
韩联社首尔7月11日电 美籍韩裔歌手刘承俊(Steve Yoo)的签证诉讼代理人11日对韩联社表示,刘承俊“由衷地感谢”三审法院裁定拒发签证违法的判决,深埋他和家人内心深处的憾事终于有机会纾解。刘承俊

    韩联社首尔7月11日电 美籍韩裔歌手刘承俊(Steve Yoo)的签证诉讼代理人11日对韩联社表示,刘承俊“由衷地感谢”三审法院裁定拒发签证违法的判决,深埋他和家人内心深处的憾事终于有机会纾解。

    刘承俊方面表示,2002年获得美国公民权引发争议被禁止入境后,他不断尝试重新踏上韩国土地,这是他殷切的愿望。他在韩国出生长大直到初中,生活的家园都在母国,却不得不在国外辗转17年之久,所以他和他的孩子们怀有重返故国的恳切愿望。刘承俊对大法院判决深深感激,十分庆幸,但对此前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遭到的谴责也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今后将努力争取为社会尽一份绵薄之力,常常反刍众怒的意义,反省一辈子。

    刘承俊不服韩国驻洛杉矶总领馆拒签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一二审接连败诉,但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10日推翻原判,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如果重审胜诉,领事馆就要重新判断是否向刘承俊签发在外同胞签证(F-4签证)。诉讼代理人称,早已料到即便一二审胜诉,对方也会不服上诉,因此一直在等待大法院的判决,大法院发回重审可能使二审变长。

    大法院认为,即便驻外机构首长遵照相当于法务部长官指示的入境禁令而拒发签证,法务部禁止入境的决定仍然不能成为拒签的正当根据。领事馆只以13年零7个月前有过禁止入境的决定为由拒签,毫不行使被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的做法是违法的。拒签并不属于《行政程序法》规定的需要迅速处理或轻微的事务,因此领事馆只打电话通知刘承俊,而不以书面形式通知拒签,也违反了行政程序。

    持美国绿卡的刘承俊1997年在韩出道红透歌坛,他曾屡次公开承诺履行兵役义务,并在体检中被兵务厅判定符合以公益服务替代服兵役的标准,但他在服役日期到来之前的2002年1月突然放弃韩国国籍,成为美国公民,被免除兵役。在刘承俊沦为众矢之的之际,兵务厅依据《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请求法务部禁止刘承俊入境,鉴于民愤很大,法务部认定,长官有理由将刘承俊视为可能做出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社会秩序或良风美俗的行为者,并禁止其入境。

    2002年6月,政府临时解除入境禁令允许刘承俊访韩参加未婚妻父亲的葬礼。此后刘承俊一直在中国等地演艺圈活动,直到2015年9月申请可在韩合法进行经济活动的在外同胞居留资格被拒后,通过韩国某法律事务所提起诉讼。本案一二审法庭都认为,一旦刘承俊入境开展演艺活动重返荧幕,有可能打击韩军官兵的士气,削弱履行兵役义务的意愿,助长逃避兵役的心理,禁止入境有其合法事由。

    最高法院裁定拒签违反行政程序后,兵务厅表示尊重三审结果,同时表示将不断制定有效措施杜绝通过变更国籍逃避兵役的现象。另外,韩国政府去年修改《关于旅外同胞出入境及法律地位的法律》,对于为逃避兵役义务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员,限制其在外同胞居留资格,在上述人员年满41周岁之前拒绝签发F4签证。(完)

    knews

    相关资讯

    评论